一、 备案登记程序 1、企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A、书面申请报告(加盖公章):说明企业基本情况、进口技术双方情况、合同情况、付款方式等情况。 B、技术进口合同申请表 C、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 D、技术进口合同副本及中文译本(复印件); E、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受方为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或进出口权备案登记表,外方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F、企业验资报告及其他所需要的文件(外资企业需提供外资批复)。 2、企业将上述资料提交常州市外经贸局相关部门,并受理。 内资企业请将资料提交到外贸管理处 联系电话:85682322、85682280 外资企业请将资料提交到外资管理处 联系电话:85682301、85682300 3、常州市外经贸局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资料齐全基础上在一定时效内审核通过后,作出准予登记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对准予登记的,发给《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不准予登记的,向申请企业说明理由或者补充相关材料。 4、企业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常州市外经贸局相关部门领取《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
二、 自由进口合同变更程序: 对于已登记的自由进口合同,若发生合同内容变更,或由于提成年限问题,则要办理变更手续。 1、 企业提交书面材料: A、企业办理变更申请(加盖公章)注:变更申请中要说明引进的是哪一方面的技术、合同执行情况以及引进技术后的吸收消化再创新情况,并提供付汇记录。 B、《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和〈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原件 C、变更合同及原合同的复印件(对合同内容有变更的,需提供) D、变更记录表(按表格形式填写变更内容,见附件下载) 2、书面材料齐全合理,常州市外经贸局变更登记手续,并核发技术进口合同变更记录。 (注:2009年6月1日前已在江苏省外经贸厅办理过登记的技术进口合同如需办理变更业务,请企业直接到江苏省外经贸厅办理) 有关表格下载www.jsdoftec.gov.cn/guide.asp?newsid=1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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